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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人长时间处于失踪的状态,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某一期限后,相关人员可以向法院申请死亡。撤销死亡宣告对收养关系有哪些影响? 网友咨询: 撤销死亡宣告对收养关系有何影响? 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陈艳艳律师解答: 撤销死亡宣告后,宣告死亡期间的收养关系的解决:如果子女没有被他人合法收养,那么原父母子女的关系自行恢复。如果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那么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会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当事人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陈艳艳律师解析: 死亡宣
买卖合同要约定的内容比较多,如违约责任承担,纠纷处理等,有些人会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权。那么,买卖合同无效,合同约定的管辖条款还有效吗? 网友咨询: 买卖合同无效,合同约定的管辖条款还有效吗? 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罗书苹律师解答: 买卖合同无效,约定的管辖条款仍然有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无效的买卖合同由于具有违法性,当事人不能通过承认其效力而使其变成有
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债务转让,使得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发生了变化,其会对债权人权益的实现带来影响,那么,债务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哪些债务不能转让? 一、债务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如与特定债务人的
离婚案件并不是实行一审终审制度的案件,所以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是可以提出上诉的。 网友咨询: 离婚案件不服一审结果,能上诉吗? 广州金鹏(花都)律师事务所江间开律师解答: 对离婚案件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离婚案件的判决一般涉及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共同财产分割三大块。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如果不服法院不准予离婚的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6个月,再次提起离婚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网友咨询: 退休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 上海辉旺律师事务所洪静律师解答: 退休的年龄一般不能领到失业金,但是如果职工依法参与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则可以领取养老金。失业金的领取条件之一是失业人员已经进行失业登记
夫妻间常常会因为感情破裂而离婚。有时一方会因为某些原因而发生失踪,时间过久夫妻感情可能就淡了,或是为了生活,就会进行起诉离婚。 网友咨询: 老公下落不明,多久能起诉离婚? 河南周鼎律师事务所王嘉诚律师解答: 老公失踪无论多久都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需要等。法院调解无效,且有证据证明男女双方感觉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想要宣告对方失踪后,在进行离婚,那么对宣告失踪有明确的规定,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宣告失踪生效期为三个月,合计计算,至少两年三个月以后方可提出离婚

驾驶证积分

2024-07-20
积分周期从初领驾驶证日期算 有不少人认为,记分周期是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其实这是错误的。 驾驶证记分周期是12个月,从初领证日期开始计算。比如2012年2月1日领证,那么到2013年1月31日24时止为一个记分周期。 另外,需要更正司机朋友们一个错误认识,驾驶人记分是以0分开始将违法行为产生的分值记入您的驾驶证中,而不是在12分基础上扣分。也就是说,初领证的驾驶人记分均为0分。在日常查询时,查询结果显示的记分越低越好,而不是越高越好。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则需要接受为期七日的
不系安全带的危害 调查数据显示:在一次可能导致死亡的车祸中,安全带的使用可使车内人员生还的几率提高60%,发生正面撞车时,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死亡率44%;翻车时可减少死亡率80%.最新统计表明,车祸中后排未系安全带的乘客猛烈撞击前排座椅,会对司机或前排的乘客形成极大的冲击,使他们在车祸中死亡的概率增加大约5倍。 安全带的防护作用主要是: (1)防止驾、乘人员被抛出车外; (2)对抗撞车时的减速度,使驾、乘人员不致与方向盘、仪表板、档风玻璃等物品发生第2次撞击。 正确
农村拆迁土地赔偿内容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
农村宅基地拆迁人的义务 农村宅基地拆迁人负有以下义务: (一)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但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二)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三)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四)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五)拆迁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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