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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创业,在国家鼓励政策的支持下许多人都取得了成功,但是也有老板遭遇到挫折,当想要转行或者重新注册一个公司时,上一个公司就不需要使用了,因此要尽快公司注销,那么企业注销该怎么办理手续,企业注销办理手续的程序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企业注销该怎么办理手续,企业注销办理手续的程序是怎样的? 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陈彦行律师解答: 一、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形成同意注销清算决议,同时成立清算组。 二、注销国家税务登记。 三、注销地方国家税务登记。 四、连续三次登报声明公司注销事宜,以通告相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酒驾一般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 网友咨询: 9月27日16时许,苏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经宜春市袁州区某路段时,与被害人陈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被害人陈某重伤。事故发生后苏某弃车逃逸,并叫其妻到现场顶包。当晚20时许,苏某主动到宜春市投案自首。经司法鉴定,苏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0.8mg/100m1,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鉴定,被害人陈某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经宜春市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
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2010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醉酒驾驶或被判刑。 网友咨询: 9月16日18时58分许,韩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聊城市东昌府区兴华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八一宾馆门口处时,与同车道
世事无常,谁都难免有资金周转不过来的时候。一般人缺钱时,首先想到的是找朋友借钱,口头给个承诺,不立任何字据。而很多人也因此遇到过“借给朋友钱之后,朋友赖账不还”的头疼问题。那么借钱打欠条合适还是打借条合适,该如何借钱给他人? 网友咨询: 借钱打欠条合适还是打借条合适,该如何借钱给他人? 江苏凯仕曼律师事务所付佳诗律师解答: 朋友借钱打借条,不能打欠条,更不能打收条。 借条实际上是一份简化的借款合同,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法律事实,其法律后果是直接在当事人之间确立了借贷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应依
当公司经营不善或者是股东之间就公司经营管理的决议达不成一致意见时,有的股东就会希望退出公司。但是,依据法律规定,股东不能随意地以撤回出资的方式退出公司,否则可能会遭受行政和刑事处罚。那么股东要求退出公司,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股东要求退出公司,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曹树宸律师解答: 股东退出公司,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一、具备公司法规定的3种法定情形,即: 第一种,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眼见房价疯涨,卖家刚签完居间合同就后悔了,一边找各种借口拖延网签,还找来中介充当其女婿来抬价,另一边又委托中介另寻买家并签订了买卖合同。那么一房两卖怎么判决处理,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一房两卖怎么判决处理,如何规定的? 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金延峰律师解答: 一房二卖是指业主将同一房屋先后出卖给不同的买受人。一房二卖产生的法律效力与我国物权变动模式密切相关,我国物权法采用的物权变动原则是合意加公示原则,即除了当事人就债权达成合意之外,还必须履行交付或登记等法定形式。 一房两卖的判决处
房屋面临拆迁,承租人是可以获得补偿的,其中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在拆迁时是否已经届满或解除,是向出租人主张分配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款的最重要因素。那么承租人侵占了拆迁利益,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承租人侵占了拆迁利益,如何处理? 辽宁英泰律师事务所李思晓律师解答: 拆迁利益属于家庭财产,如果要分配处分,必须家庭所有成员都签字确认,这样的分配才是有效的,如果承租人如果是单方面处分拆迁利益,除非其他当事人认可,否则其法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
亲戚朋友之间,金钱借贷常有。如书写条款详细、一式两份的借款合同,则更能防范法律风险;但日常生活中,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简短的借条更为常见,那么大额现金借条如何写才具有法律效力,怎么写大额现金的借条? 网友咨询: 大额现金借条如何写才具有法律效力,怎么写大额现金的借条? 浙江胜可隆律师事务所胡时习律师解答: 借条的书写格式或要求是: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借款人是个人的,必须亲笔签字,由他人代签的借据法律效力会产生争议。 2、借款人的姓名:要求写全称,与身份证一致,最好不要写借到张
诚实信用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基础,可以保证市场交易的安全和稳定。商业广告的目的是推销商品或服务,而商家往往采用夸张的手法对商品或服务的属性进行描述,由此便可能发布虚假广告,进而产生虚假宣传的行为。那么商品房销售广告对开发商有什么约束,是哪些约束? 网友咨询: 商品房销售广告对开发商有什么约束,是哪些约束? 河北金派律师事务所赵淑莲律师解答: 约定了商品房位置、单价、总价等,补充协议中约定,买卖双方确认楼书、沙盘模型、样板房等仅供参观参考,广告为要约邀请。 1、根据《中华人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以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一种债权担保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那么未能签订购房合同怎么处理定金,定金应否退还? 网友咨询: 未能签订购房合同怎么处理定金,定金应否退还? 广东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张运云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的; 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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