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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如何出国

2024-06-28
国家公安部规定不准出国的五种情形 国家公安部规定不准出国的五种情形: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构或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缓刑期间如何出国 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缓刑考察期内应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都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工伤保险可以支付员工工伤治疗期间的相关费用。但实践中会有一些用人单位不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这就导致了员工发生工伤之后无法获得工伤认定书。 网友咨询: 没有工伤认定书怎么赔偿员工? 广东国锋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没有拿到工伤认定书,是没有办法走工伤赔偿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若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可以向第三人索赔。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遭受
离婚未再婚证明怎么办理 办理未婚登记,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离婚未再婚怎么委托他人办理 公民办理未婚证明时,除了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所在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人需要携带委托书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再将公证书及委托书的身份证复印件寄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拿着公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委托人所在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离婚未再婚证明范文 未再婚证明 1、兹证明我单位(或本辖区)______
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带来的经济价值是真实的。如关注量大的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快手号等自媒体号,能通过平台流量收入、广告引流、商品出售、直播受赏等方式盈利。在离婚案件中有关自媒体账号应该怎么处理? 分割这类财产,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要区分以下情况讨论: 1. 自媒体账号注册在一方婚前,只是婚后产生了巨大收益,这种情况下一般账号会归注册方所有,但是婚后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平均分割。 2. 自媒体账号注册在婚内,以男女一方个人名义注册,此时要区分账号实际的运营、主管人员是谁,为了商业环境下最大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是什么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 3、租赁住房自住的 ; 4、离休、退休(退职)的 ;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6、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 ; 7、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 9、出国、出境定居的 ;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1、职工本人、配
俗话说,病从口入!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是重中之重, 不容有失!但“过期”等食品安全问题却时有发生,买到过期食品怎么赔偿呢? 网友咨询: 点外卖买到了过期食品怎么赔偿? 广东杰海律师事务所曾剑凌律师解答: 作为消费者,可以向外卖平台举报,或者向当地消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依法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
我国的刑法是非常严厉的,同时也是宽容的,犯了法,就会受到制裁,但对于犯罪情节较轻,情节比较轻,并且有悔罪行为,得到受害者的谅解的,可以宣告缓刑。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按时到司法机关报到。 网友咨询: 犯罪分子缓刑期间多久去一次司法所? 山西慕尚律师事务所原波律师解答: 缓刑接受社区矫正,由司法所进行监管。每月集中学习、公益劳动,思想汇报、电话汇报、当面汇报。每周至少当面或者电话汇报一次。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
租房很麻烦,但为了避免更多的麻烦纠纷,无论长租短租,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协议。 网友咨询: 租房合同的生效时间在什么时候? 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王旗辉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在成立之时生效,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以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时间为准,具体需要根据租赁合同进行确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则以签订日期为准。 租房合同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算有效: 1.该房屋租赁合同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平等真实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所签订的; 2.该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该房屋租赁合同本身没
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加盖公章本身是否意味着已经取得了公司的有效授权? 网友咨询: 加盖公章是否意味着已经取得了公司授权? 四川路石律师事务所刘科位律师解答: 公司主要通过代表与代理两种方式对外从事交易活动,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任何人以公司名义对外从事的行为(包括冒充法定代表人名义对外进行的所谓代表行为)均属代理行为,要综合考虑行为人有无代理权或者在无权代理时相对人是否善意、有无过失等情形确定公司应否及如何承担责任。 自然人在合同书上加盖公章的行为,表明该行为是职务行为而非个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要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克扣劳动者的工资,那么单位不发工资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网友咨询: 单位拖欠工资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广西志明律师事务所罗士峰律师解答: 如果劳动仲裁机构不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者纠纷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予以裁决。一般仲裁机构决定是否受理的期限是五日内,决定不予受理的,就要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 准备好相关法律文书,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劳动仲裁委会受理的;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需要你举证证明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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