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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2024-06-28
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其中一项,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
民间借贷抵押方式 抵押有三类方式,分别是一般抵押、浮动抵押、最高额抵押,具体如下: (一)抵押方式一——一般抵押 所谓一般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务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法。 这种抵押是在目前生活中适用最为广泛的法。它的特征是一个主债务合同对应一个抵押担保合同法。这种抵押形式对于那些经常有业务往来的企业来说太繁琐,缺乏灵活性,不便操作法。其比较适合那些不经常发生的合同,比如与

买卖合同范本

2024-06-28
什么是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174条、第175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买卖合同的特征为: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
并购是上市公司形成规模效应、实现合纵连横的重要途径。上市公司的并购模式有哪些? 网友咨询: 上市公司的并购方式有哪些? 河南明治律师事务所陈鹏举律师解答: 上市公司的收购方式有要约收购、协议收购等合法方式。 1.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是指投资者向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要约,表示愿意在要约中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以实现目标公司控制权的利润和巩固。要约收购可分为强制性要约收购和自愿性要约收购。证券法规定强制性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达到30%继续收购的,应当依法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
赠与财产有瑕疵,赠与人一般情形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定,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网友咨询: 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有没有责任?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张翠香律师解答: 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赠与是为了受赠人的利益而从事的行为,因而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与有偿合同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 2.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的财产如有瑕疵,赠与人需在受赠人所附义务的限度内
被宣告缓刑一年的条件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因此,被宣告缓刑缓刑一年的条件如下: (一)被宣告缓刑一年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判处三年以上徒刑的罪犯,不能缓刑。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
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数部分分别出售给买受人的销售方式。 网友咨询: 商品住宅可不可以分割拆零销售? 广东粤源律师事务所王爱霞律师解答: 不可以。 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数部分分别出售给买受人的方式销售商品住宅的行为。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一套住宅,在观念上视为一物,根据“一物一权”原则,只能作为整体进行销售,不能分割拆零销售。 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
在公司中受伤的话,那么大家都可以让用人单位替自己申报工伤,这个是正常的流程,如果公司不申请的话,劳动者怎么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网友咨询: 单位不报工伤,劳动者如何起诉? 云南九虎律师事务所王玉用律师解答: 单位不报工伤劳动者应当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结果再起诉。 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应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起诉的流程如下: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
在现代公司中,股东会负责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策,同时还要承担股东会权限之外的经营决策。董事会为了履行自己的上述职能,就需要有一批专门的经营管理人员来帮助自己。 网友咨询: 公司总经理有权聘任哪些人? 山东清照律师事务所宋芸芸律师解答: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置经理,也可以不设置经理,由公司根据自身经营规模和具体情况而定。经理是公司的雇员,是董事会的业务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有权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医疗事故的责任人是谁?医生造成医疗事故医院能否追偿? 一、医疗事故的责任人是谁? 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是: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或者医疗机构与医护人员双方。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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