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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配合理赔,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对方不赔钱怎么处理? 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王翠玲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配合理赔,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王翠玲律师解析: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调解的流程如下:1、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人民调解委
一些公司有时候为了自身发展的需求,往往会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但是实际上两者的区别是很大的,那么,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一、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1、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 2、二者的名称称谓不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 3、二者的经营范围不同。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子公司可以自行选择经营范围,一般无限制。 4、二者设立的程
法院强制执行,没有钱还不会坐牢,法院强制执行,就算已经还不上了,因为这属于民事纠纷,通常情况下不会认定构成刑事犯罪,既然不属于犯罪,那么就不需要对当事人定罪处罚,自然之后也不会坐牢。但要注意一种情况,就是法院判银行胜诉之后,当事人有能力但是恶意不还银行贷款,此时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种情况下就有坐牢的可能。 网友咨询: 法院强制执行,没有钱还会坐牢吗? 广西广为律师事务所莫毅绪律师解答: 如果是欠贷款不还,只是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坐牢的,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贷款到期后,一段
生活中,有的人会在一些情形下将自己的财物交由他人进行保管,却有些人非法扣留。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如果是非法扣留他人财物的,构成什么罪? 网友咨询: 非法扣留他人财物,构成犯罪吗? 浙江远洋律师事务所胡黛璇律师解答: 首先,私自扣留私人物品属于侵权行为,协商不成,报警处理,调解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其次,如果行为人具有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目的,非法扣押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或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定侵占罪; 再次,如果是单位工作人员利用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那么,债务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债权人能不能行使撤销权? 一、债务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债权人能不能行使撤销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债务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1、行使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引起的撤销权的条件。 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3、债务人须有对第三人的
追尾事故责任认定规则,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连环追尾,第一辆车正常情况下是没有责任的。最后一辆车基本会判定为主要责任。大部分情况都会按照“后车赔偿前车车尾”、“同时赔偿自己车头”的原则进行赔偿。特殊的情况,则按照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责任。网友咨询:连环事故由谁担责?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王翠玲律师解答:1、追尾事故责任认定规则,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连环追尾,第一辆车正常情况下是没有责任的。最后一辆车基本会判定为主要责任。大部分情况都
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以公司名义从事各项经营活动,其后果也自然由公司承担。但很多公司对于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具体的规定,实践中,常有法定代表人超越其职权的行为发生。 网友咨询: 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合同,有效吗? 浙江求是园律师事务所王宗豪律师解答: 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有效的,即相对人不知道越权的情形下有效。 《民法典》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是“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那么,连带责任人之间,是否一定可以相互追偿? 一、连带责任人之间,是否一定可以相互追偿? 连带责任人是享有追偿权的,连带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以后有权行使自己的追偿权,但是行权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连带责任人若要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履行了义务。 2、须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责任,即因该连带责任人的履行行为,使主体债务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 3、须该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超过其应当分担的
二轮摩托车包括驾驶员在内准乘两人,如果除了驾驶员还载了两个人,就是超载;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如果是驾驶轻便摩托载人的,也属于超载。 网友咨询: 摩托车带两个人算是超载吗? 重庆创豪律师事务所黄加苏律师解答: 二轮摩托车包括驾驶员在内准乘两人,如果除了驾驶员还载了两个人,就是超载;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如果是驾驶轻便摩托载人的,也属于超载。 摩托车超载的,要处罚200元罚款,扣三分。 重庆创豪律师事务所黄加苏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格式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应用,恐怕每个消费者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 网友咨询: 格式合同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张学坤律师解答: 格式合同的认定标准,又称固定合同、标准合同、附属合同和标准合同,是指由所有标准条款组成的合同。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为重复使用而事先准备好的、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具有以下3个特点: 1、制订目的是为了重复使用,若合同条款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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