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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拆迁安置房一般需五年才能进行上市交易。 房屋能不能上市交易,简单的可以根据土地性质判断,集体土地,是归集体所有,乡镇多半是这样的土地性质。 如果是国有土地,即可办理到房产证,就可以上市交易,有些是永远拿不到房产证的,比如集体土地,除非他进行 地性质变更。有些是拿到了短时间内不能交易的,比如一些拆迁安置房。 国家在这方面都是有相关规定的。 房产一般有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房产证简单的说就是表示这房子归你所有,如果建筑物没了,你想再在原土地上兴建,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 土地证表示此
如何购买安置房 对于可以上市交易的安置房,其购买流程等同于普通房屋的购买流程,具体为: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安置房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
安置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安置房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其买卖纠纷却跟一般的房屋买卖纠纷无所差异,具体包括: 一、因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不合法或不适格引发的纠纷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主体不合法或者不适格。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卖房者主体不合法或不适格。 卖房者只有部分所有权,如夫妻双方或者是数人的共有房屋,或者是只是家庭成员之一,没有征得其它共有人同意私自出卖共有房屋。特别是在夫妻离婚过程中夫妻一方为了独自得到房款,将共同居住的房屋出卖的情况较多。 没有取得合法所有权而出卖安置房。 2、买房主体不合法

买小产权房

2024-08-20
小产权房能否买卖 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目前的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连外村农民都不能够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

小产权房交易

2024-08-20
小产权房能不能交易 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小产权房的权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一旦发生小产权房的纠纷,购房者的自身权益就很难得到应有的保障。所以不建议购买小产权房。同时也提醒各位购房者,在购买小产权房前要谨慎,不能盲目购买,否则有可能追悔不及。 小产权房转让的风险 1、小产权房产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无论是村委会还是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都属于无效证件,在法律上不予承认。 2、小产权住房无法上市流通,也无法办理
子女抚养费是否可以增加 法律上是支持在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或子女发生困难时,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当初离婚协议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安排,并不妨碍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请求;对于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同样不存在不妨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或子女在必要时向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情形 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老年人再婚财产如何约定 一般来讲,老人再婚最大的顾虑,归根结底是财产的所有权及继承权的问题。再婚老人的婚前财产按法律规定虽然归个人所有,但婚后所得依法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再婚后,一方死亡,另一方作为配偶,当然享有对方财产的继承权。这样一来,势必导致自己家的财产落到了外人手中,这是很多老人和子女所不能接受的事实。那么,如何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呢?最好的办法就是再婚双方约定好各种人身财产关系,使其不因再婚行为而发生变化。主要有以下两点需要约定: (1)约定双方的财产关系 就是双方要约定婚前和婚后财产

再婚财产纠纷

2024-08-20
再婚财产如何处理 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就要从家庭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夫妻的个人财产。再婚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依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或者由夫妻将婚后所得财产全部或部分约定为个人财产,或由夫妻将婚前财产部分约定为共同财产后所剩余的财产。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均等分割的方式判决,同时,也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可以有所差别。 由双方协议
损害公司利益类案件,实质上属于侵权责任纠纷,侵权案件中最关键的待证明要件主要有主体、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虽然每年有大量的损害公司利益案件发生,但大部分案件都因为公司无法证明待证要件中一个或多个,那么损害公司利益的后果是什么,损害公司利益有哪些后果? 网友咨询: 损害公司利益的后果是什么,损害公司利益有哪些后果? 重庆德循律师事务所金文武律师解答: 损害公司利益的后果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回购股东股权/股份,是股东退出的一种方式,关系到股东、公司、债权人各方的利益。那么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形有哪些,公司回购股份有哪些情形? 网友咨询: 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形有哪些,公司回购股份有哪些情形? 湖北平长律师事务所邱林杰律师解答: 根据《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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