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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招聘季,很多企业老板认为只要与员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双方之间就成立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从而降低用工成本。事实究竟是否如此? 网友咨询: 签订劳务合同一定是建立劳务关系吗? 贵州本芳(织金)律师事务所安浩闻律师解答: 签订何种名称的合同仅仅是形式问题,而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要落实到实质问题上,如双方主体符合劳动法规定,签订的合同内容具备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双方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等,即使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也能认定实质上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双倍工资作为一项惩罚性的规定,就是为了督促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尽快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二倍工资?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王明奕律师解答: 1、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到满一年的这11个月,应当支付二倍工资。 2、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3、
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网友咨询: 做兼职工作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吗? 浙江泽大(平湖)律师事务所周以钢律师解答: 兼职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因此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签合同双方自愿。但是,为了维护自己合法利益,最好签订书面合同。 兼职是是指职工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兼职者除了可以领取本职工作的工资外,还可以按标准领取所兼任工作职务的其他工资,指非主要工
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一直是离婚中的父母不得不面对的一道难题。在离婚诉讼中,如何保障未成年子女在父母离婚后稳定地生活和学习也是法官们首要解决的焦点问题。 网友咨询: 离婚可以要求一次性结清抚养费吗? 福建正实律师事务所董豫晗律师解答: 1.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若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法院也会尊重。但是,要注意两点: ①即便夫妻双方达成了一次性支付的协议,日后若出现特殊情况,比如孩子生重病、抚养方出现重大经济变故等,孩子或抚养方还是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的; ②当夫妻一
18日,刘涛在社交平台上发表长文对此前谣传的“刘涛与王珂已经离婚”一事做出回应。针对网友发布二人“离婚”“炒币”等不实言论一事,已将该网友起诉至法院,目前,已完成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的工作。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任何民事主体都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造谣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在本事件中,该网友在网上随意发布刘涛夫妻离婚、炒币等不实信息,在刘涛辟谣警告后仍不删除的行为属于恶意造谣,已经侵犯了刘涛夫妻的名誉权,如果法院判决其侵权的话,该网友不仅要删除相关言论,还要赔礼道歉甚至是
国际驾照的实质 其实所谓的“国际驾照”只是一个使用者本国政府所颁发驾驶执照的翻译本,必须是和某人的国内驾照在同一个国家签发的。“国际驾照”只是一个使用八种语言(英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汉语、加上德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斯堪的纳维亚等语言印成)的翻译文件,只能证明某人拥有驾驶能力,同时,将某人在国内的驾驶记录翻译出来。 相关人士介绍说,根据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第41条第7款B,缔约国不承认驾驶员的居住国(地区)以外的国家(地区)为他签发的国际驾照。也就是说,如果他的驾照是中国驾照,那么只有作为
国际驾照简介 二十世纪初,汽车开始成为重要的跨国交通工具。各个国家对交通规则、驾照管理有不同的要求,妨碍了国际间的运输交流。为了方便国际间的运输交流,联合国 1923年、1943年、1949年和1968年制定了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公约对交通规则、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等制定了一系列统一要求,以方便驾驶员和车辆在各国间用统一的规则通行。已有英、美、法、日、加等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联合国道路交通法规上签字,并接受此文件。 国际驾驶执照可以在180多个国家里畅通无阻,不需要再参加驾驶
5月17日,福州市民李女士求助称,她16岁的儿子小明(化名)在恐怖密室体验馆游戏时,意外发生磕碰,手术拆线后,小明的脸部留下一道6厘米左右的疤痕,但商家却认为治疗已经结束,祛疤是属于美容项目,不愿再支付后续费用。目前双方仍未协商成功。那么可以要求商家承担责任吗?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第1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次事件中,密室逃脱经营者虽然已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的范围是被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但拆作违章建筑、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给予适当补偿。适当补偿可理解为对临时建筑在使用期限内的残存价值进行补偿。 国家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这一原则在我国宪法、民法通则、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因此,所有人要求拆迁人对拆迁房屋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是他们的法定权利,拆迁人对所有人进行补偿是他们的法定义务。而且,拆迁补偿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应该遵循公平和等价有偿的民

拆迁补偿标准

2024-07-11
拆迁补偿方式是什么 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是指拆迁人以什么方式方法对拆迁人的损失进行赔偿。通常拆迁人对搬迁人的拆迁补偿可采取三种形式: (一)产权调换形式。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采取的保留被拆迁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形式。也就是说拆迁人以易地或再建的房屋作为交换,用作对被拆除房屋的补偿,被拆迁人对该房屋继续拥有原来那种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关系。 (二)作价补偿形式。作价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的房屋,按其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三)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形式。产权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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