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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拒绝开转院证明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是在县医院能治疗的疾病,县医院一般是可以拒绝你的转院要求的,但如果病情较重,县医院缺乏医疗技术或设备,则应同意转院并给你开具转院证明,如果拒绝,建议你可以向其辖区的卫生局投诉。 1、与医方协商解决。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
今天,胖哥俩肉蟹煲大量使用过期食材的消息冲上了热搜,引发广泛关注。 作为消费者买到了过期食品可以这样解决: 一、消费者可以直接找商家协商解决,也可以投诉举报至工商或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也可以寻求消费者权益协会的帮助。 二、在投诉举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投诉举报要及时;反映事件要详尽;证据资料要齐全。 所以,买到过期商品不要一味忍让。一定要索赔!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
如果是以牟利为目的,故意去挑过期食品购买后要求增加赔偿,也许会成功一两次,但在发生多次以后,法院会在判决时不把你认定为普通消费者,不认可你增加赔偿的诉求。 特别是在以牟利为目的的“索赔”过程中,如果还存在一些类似敲诈的行为,就可能会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车辆年检的规定 第十五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
近期新闻推送苏州一位老人在超市购物未付钱,被工作人员拦截后,双方发生争议,后老人从二楼跳窗脱逃,导致受伤,超市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超市拦截老人的行为与老人跳窗受伤之间是否成立因果关系? 网友咨询: 老张在某超市购物时,拿了一袋散装鸡腿,称重后离开摊位,但是未付钱,并打算径直离开。超市工作人员黄某发现并进行阻拦,双方因价款是否支付产生争议,交涉过程中,老张突然从办公室窗户翻出,导致摔伤,超市是否承担责任呢? 黑龙江宇通律师事务所王波律师解答: 行为人是否要承担侵权责任应从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其

汽车年审规定

2024-07-21
车辆年检在《交通安全法》中的规定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房屋拆迁评估的方法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的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方法一共有三种: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1、市场评估价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

驾照购买

2024-07-21
驾照购买的违法性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条规定,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 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即通过申请、考试、审核符合条件才可以,通过
善意取得制度的逻辑基础是物权公示公信原则,而对不动产善意取得给予保护,亦是根据公示公信原则,即不动产以登记为公示形式,动产为交付,那么关于股权,既非不动产又非动产的特殊权利,是否同样适用善意取得呢? 网友咨询:甲伪造《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并冒充乙丙二人签字,将乙丙所持股权转让给丁,并在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过户手续。丁能否主张善意取得? 浙江浙兴律师事务所张琳芳律师解答: 丁某可以对该股权主张善意取得。股权从狭义上的理解为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房屋拆迁公告

2024-07-21
什么是房屋拆迁公告 拆迁公告是国家城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在城市规划后,预拆迁前发布的一种行政公文。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其中包括: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土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房屋拆迁公告的内容有哪些 公告内容基本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拆迁人简介; 2、拆迁项目简介; 3、拆迁实施单位简介; 4、拆迁区域介绍; 5、拆迁时间及期限介绍; 6、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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