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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对离婚的相关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而诉讼离婚就需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双方均不在户籍所在地生活的,可以在常住地起诉离婚。 网友咨询: 实际异地起诉离婚要多久? 湖南奋斗者律师事务所孙勇律师解答: 实际异地起诉离婚要多久要看具体情况,而且如果离婚的法定理由不充分,第一次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一般情况下是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在现实生活中,一方为了多分财产,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事情并不少见,离婚必然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有的为了多得财产在离婚前将财产偷偷的转移,对于这种情形,另一方应该怎么办呢? 网友咨询: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方竟然把房子、车以及其他的财产偷偷的过户了,对于这种转移财产的行为,应该怎么办? 浙江天复律师事务所张成荣律师解答: 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
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支持女方还怀着孕,就要离婚的这种诉讼请求的,并且这种特殊的情况有很多人存在争议:孩子还没有出生但是对方却索要抚养费。因为大多数人还是会觉得没有出生的孩子是不算数的。 网友咨询: 离婚时未出生孩子的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 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黄铮律师解答: 离婚时未出生孩子的抚养费诉讼请求可以得到支付,孩子出生之后,父亲应按月支付抚养费用,这是法定义务。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现在很多年轻女性为了更好的照顾子女,当起了全职妈妈,男方则努力赚钱,支撑整个家庭的开销。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闹离婚,这时就会涉及到子女抚养权归属这个重要问题。全职宝妈在收入上面存在劣势,那么全职宝妈能争取到抚养权吗? 网友咨询:全职宝妈,没有收入,离婚的话能争取到部分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吗? 广东胜业律师事务所刘永红律师解答: 可以争取,是有权利争取子女抚养权的。女方可以在成长环境、教育氛围方面为自己争取,也可以就男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法院在最终判决的时候,会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执
非全日制用工也是属于我国劳动市场的用工形式之一,是正式用工形式的补充,那么非全日制用工符合法律规定吗?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法关于非全日制用工有哪些特别规定? 定水法律服务所邓国强律师解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有以下规定: 1、合同形式及兼职规定(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2、试用期规定(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
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结束婚姻关系的,是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的。双方当事人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那么,补办离婚证日期会变吗? 网友咨询:离婚证丢了,现在复婚要补办离婚证,补办的话登记日期会变吗? 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朱群群律师解答: 一般办证都是原日期,补办离婚证日期不会变的。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
彩礼是结婚时要面对的问题,一般而言,对女方来说,男方在结婚时拿出来的彩礼代表着那份对女方的重视。但是,结婚送彩礼只是一种习俗,没规定男方必须给女方彩礼。那么彩礼高犯法吗?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是怎样? 网友咨询:要结婚了想了解一下,彩礼最高达到多少,彩礼过高属于犯法吗? 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崔东明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对彩礼的金额没有具体的相关规定,但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婚姻法》第三条,禁止的婚姻行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
工伤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是由《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的。工伤赔偿计算公式是根据工伤等级鉴定标准、工伤鉴定赔偿标准等相关标准设计的,是精确对各级工伤赔偿数额进行计算的一套计算模式。 网友咨询: 一个工人在上班时间,被高处掉下的铁块砸到额头,砸了一道口,到医院缝了几针,工人受伤休息的几天算不算误工费,算的话如何计算? 就是问算不算工伤呢? 北京炜衡(天津)律师事务所李羿楠律师解答: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在结婚的时候一般而言女方都会要求男方要有一套房,希望能够在自己婚后有一个稳定的生活。那么大家知道在婚前自己购买房产婚后加名字万一离婚的话房子要怎么样分割吗? 网友咨询:男方在婚前花50万购买的房子,写的是男方的名字,婚后写上了女方的名字,离婚女方能分得房子吗? 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魏宁宁律师解答: 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有权利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婚前
只要是被认定为工伤,合理的医疗费用、治疗期间的误工补贴,包括伤情较重评残上等级的其它一些赔偿,这些都是由政府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或者企业应该支付的。(具体项目参考上面律师列举的,那是工伤保险条例的内容,法定的)。如果企业违法,未购买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项目都由企业支付,它还可能被处罚。 网友咨询: 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公司赔付吗?是这样的,现在公司就一口说是差额补偿,还是要我归还公司当初为我垫付的医药费,这样子我应该怎么做呢?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吴岩律师解答: 1、工伤赔偿标准规定的赔偿项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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