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8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 (1)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必须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程度,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前提和基础。如果行为人没有造成上述严重后果而逃逸的,则不应认定该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仅能作为治安处罚的从重情节考虑。 (2)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只能认定其构成一般交通肇事罪。需要强调的是,笔者所说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
2024-08-07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该侵犯的客体要件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 该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该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所谓故意,即明知公开、泄露他人信息会侵犯他人的权益和危害社会,却仍然去实施这种行为的心理状态。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认定 1、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及特征 修正案没有对公民个人信息作出界定。有人认为,公民
2024-08-07
危险犯的特征 按照我国通说的观点,所谓的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其特征有三: 第一,行为人必须实行了一定的危害行为; 第二,危害行为存在着足以造成某种严重危害结果的客观危险; 第三,尚未对法益造成危害结果。 根据此种观点,只要行为人的行为实施完毕,造成了法定的危险状态,就可以成立危险犯既遂,无须发生特定物质性的危害结果。 危险犯的通说观点及其依据 目前,我们刑法学界的通说认为,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足以造成危险结果发生的危险状
2024-08-07
合同诈骗罪犯罪构成 1、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规定了五种犯罪行为方式。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骗取他人的财物,但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积极追求犯罪结果的发生。本罪的犯罪动机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上述诈骗故意,只是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所欠债务无法
2024-08-07
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这里的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诈骗5万元以上者。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伪造后又使用的;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犯罪集团
2024-08-07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 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施行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
2024-08-07
行为犯的客体特征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或威胁的社会关系。在外国刑法学中,它被称法益,也就是法所保护的生活利益。从另一个角度而言,犯罪客体是被犯罪行为侵害或威胁的法益,故犯罪客体又被称为侵害客体,本文也正是从这一方面研究行为犯的客体特征。由于行为犯的基本构成不要求危害结果,容易使人想象成不要求犯罪客体。诚如有的学者所言,“行为犯之所以不要求有一定的犯罪结果,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不存在一定的犯罪客体,因而不可能出现一定的犯罪结果。二是这种犯罪并非不能发生一定的危害结果,
2024-08-07
信用卡诈骗罪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信用卡诈骗罪表现形式 1
2024-08-07
立案管辖 立案管辖所要解决的是哪类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司法机关中的哪一个机关立案受理的问题。具体地讲,也就是确定哪些刑事案件不需要经过侦查,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审判;哪些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哪些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一、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主要是指除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以外的其他绝大多数刑事案件。 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
2024-08-07
信用卡诈骗罪犯罪构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信用卡。信用卡,是指由银行或公司签发的证明持卡人信誉良好,可以在指定的商店或场所进行记账消费的一种信用凭证,是代替现金和支票使用的支付工具。一般来说,信用卡是由银行或公司签发的,由持卡人向银行或公司交纳一定数量的现金,持卡人凭卡在银行或公司指定的商家消费,由商店或其他商家与银行或公司进行结算。信用卡具有快捷、便利等优点。渐为大众所接受。一些犯罪分子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使公私财产遭受到重大损失,因此,必须依